考试科目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统考和自主考试。
统考考试科目为中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幼儿《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其他地区的考试为自主考试,考试科目主要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有个别省份还需要考其他科目。
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注1: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日语、俄语、心理健康等18个学科; 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日语、俄语、心理健康等17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注2: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分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中学面试科目与科目三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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